近期,黎川县纪委县监委严肃查处了1起扶贫领域侵害群众利益典型案件,具体是:黎川县税务局司机黄惟出具虚假收入证明,骗取廉租住房申报资格,并申请到一套廉租住房,违反了《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申请、审核及退出管理办法》和《廉租住房保障办法》相关规定。2020年8月,给予黄惟党内警告处分,对审核把关不严的原县地税局办公室主任杨敏进行约谈。
通报指出,该案件暴露出仍有极少数党员干部、公职人员纪律意识淡薄,弄虚作假,与民争利;责任意识不强,“好人主义思想”作祟、不认真履行职责的问题。这些行为直接影响到国家惠民政策的落地落实,损害了党和政府在群众心中的形象,啃食了群众的满意度、幸福感和获得感,广大党员干部及公职人员要从中汲取深刻教训,引以为戒。全县各级党组织要深刻认识到脱贫攻坚是一场硬仗,越到最后越要紧绷廉洁自律这根弦,不能松劲,要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增强“四个意识”,瞄准脱贫攻坚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精准施策、精准帮扶,切实为人民群众尤其是困难群众谋福利。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围绕高质量实现脱贫目标任务,压实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责任,推动各项扶贫政策落地见成效。要结合“好人主义之害”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深入推进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治理,以强有力的问责,确保治理成效,为决战决胜脱贫攻坚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黎川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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