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乡协作、联合处置、驻点监督
——黎川推进乡镇纪委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显成效
近年来,黎川县纪委监委深入推进乡镇纪委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探索建立了派驻机构与乡镇纪委协作机制,有效破解了乡镇纪委人情干扰严重、力量分散、能力薄弱,以及不敢监督、不愿监督、不会监督问题。自2019年7月以来,该县派驻机构同乡镇纪委共开展各类监督检查164次,处置问题线索196件。
压实乡镇党委主体责任。全县5个派驻纪检监察组分别与3个乡镇纪委建立协作关系。派驻机构立足监督检查室职能,加强对乡镇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监督,建立廉政档案活页夹1222份,加强对乡镇党委“一把手”及班子成员监督,每年对15个乡镇领导班子成员进行约谈。
线索案件交叉联合处置。乡镇受理信访件以及县纪委监委分流至乡镇纪委的问题线索,同时报告抄送联系派驻纪检监察组,乡镇纪委对问题线索的处置方式及方案,同派驻纪检监察组共同研究决定,处置结果报派驻纪检监察组审核。对涉及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以及乡直单位负责人、驻村第一书记、乡镇股级及以下干部的问题线索处置,由派驻纪检监察组牵头开展问题线索处置。同时,派驻机构对乡镇纪委审查调查案件进行全过程指导,协助乡镇纪委办理司法手续,开展调查取证活动,为乡镇纪委审查调查提供全程支持保障。
联合开展各类监督检查。制定《关于开展驻点监督的实施方案》,由派驻机构联合乡镇纪委,对问题线索反映集中、软弱涣散的党组织,进行“三察六看一评价”。截至目前,各派驻纪检监察组、乡镇纪委(监察办)已对10个乡属单位开展驻点监督,形成政治生态报告42份,下发纪律检查及监察建议21份,督促整改问题421个,解决了一批群众反响强烈的作风和腐败问题。(刘 霞 黄 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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