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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川县“带老板出游”问题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提示单
来源:黎川县纪委县监委       时间:2021-02-08
     按照县“带老板出游”专项整治领导小组会议要求,各地各单位需要报送以下材料,具体工作如下:
     1.各地各部门需安排一名人员作为“带老板出游”专项整治工作联络员,并于2月10日前将联络员有关信息(姓名,职务,联系电话)盖章上报县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电子版发lcxlzb@126.com。(地址:县行政中心728室;联系电话:0794-7566790)
      2.“带老板出游”自查时间节点从十八大开始;自查范围对象为全体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包括退二线党员干部),以及2013年1月后退休的党员干部、公职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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